中新網寧德12月13日電 (張慧娥郭強)男子提親返回途中,好意讓一女子搭便車,卻被女子家人誤會系拐帶婦女,遭拘禁並毆打。福建壽寧縣法院13日披露,以非法拘禁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法院審理查明:2012年1月30日,福建漳浦籍男青年林某在朋友李某、戴某的陪同下,駕車前往壽寧縣提親,並於當天下午啟程返回漳浦縣。
  途中,壽寧縣女青年小張(化名)搭乘林某等人便車,其家人知道後,誤認為林某等人拐帶女兒,即打電話要求小張返回。小張途中下車後,授意林某等人駕車返回壽寧,向其家人表明其並未隨車同行。
  林某等人駕車返回壽寧後,小張的叔父即被告人張某等人強行將林某帶回家中扣留,併進行毆打。隨後,李某、戴某將小張找到並帶回後,張某等人又對林某、李某、戴某拳打腳踢,並用皮帶捆綁送至派出所。經鑒定,林某、李某、戴某的傷情均屬輕微傷。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因誤認為親屬被拐帶而非法拘禁他人,且具有毆打、捆綁情節,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拘禁罪。鑒於本案系因民間糾紛引發,結合張某已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且獲得諒解及審前調查評估意見等事實情節,依法對張某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完)  (原標題:男子提親歸途好意載路人 被誤拐帶婦女遭拘禁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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