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長沙9月24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陳海鈞)私募基金終於告別了多頭監管、無法可依的現狀,一統於中國證監會。
  上個月,證監會出台《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簡稱《辦法》);下周一,湖南證監局聯合省股權投資協會,舉辦“湖南轄區私募基金管理人座談會”,對省內私募機構的監管和服務將由此拉開序幕。
  監管將從私募機構的登記備案開始。“《辦法》對私募的設立,不設任何前置審批,但對私募機構仍提出了登記備案的要求,而且是強制性的。”湖南證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其目的在於掌握私募行業發展現狀,便於行業自律和事後監管。
  截至8月底,全國範圍內已完成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4111家,已備案的私募基金6123只,管理規模約2.25萬億,從業人員約7.4萬人。而湖南完成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僅44家,已備案的私募基金45只,管理規模約110億元,從業人員約780人。
  據統計,我省企業名稱中包含“創業投資”、“股權投資”或“基金”字樣的企業約277家,這還不包括未以該類名字命名,但實際從事私募基金業務的企業和個人。
  “也就是說,還有大部分私募基金管理人沒有向基金業協會申請登記。”該負責人稱,《辦法》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沒有登記的情況下開展私募活動的,將被給予警告並處相應罰款。
  據瞭解,湖南證監局近期將在轄區內開展進一步的摸底調查,督促轄區內尚未完成登記手續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抓緊登記備案,對未履行備案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依法採取行政措施。
  目前圈內關註度最高的,無疑是《辦法》明文規定,私募不得通過報刊、電臺、電視、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或者講座、報告會、分析會和佈告、傳單、手機短信、微信、博客和電子郵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對象宣傳推介。
  相比《證券投資基金法》,這顯然嚴格很多——短信、微信等目前最常見的推廣方式,全在禁止之列。而且,券商、基金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私募基金業務也都適用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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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有三條紅線
  對於私募基金,湖南證監局將嚴格底線監管,也就是“不得變相進行公募;嚴格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堅守職業道德底線”。
  該負責人特別強調,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隻私募基金的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的單位;個人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最近三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
  此外,湖南證監局也將按照《辦法》要求和證監會的安排部署,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不定期開展現場檢查,協助地方政府嚴厲打擊私募基金涉及的非法集資活動。  (原標題:缺席登記備案私募機構將挨罰 湖南證監局近期將摸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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