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動機
  “哈市馬路被收費停車場不斷‘蠶食’”,“拿道路‘做買賣’,請給市民一個解釋”,“誰允許把哈市道路變成收費停車場”……近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機動車道就地畫線“升級”為收費停車位的現象,引起了當地市民的熱議
  □本報記者郭毅張沖
  在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大量的公共區域甚至是機動車道被就地畫線“升級”為收費停車位,引起了當地市民的熱議。從微信朋友圈內的頻頻吐槽開始,這種討論已經持續數月之久。
  那麼,引起爭議的焦點究竟是什麼?地方政府有關部門不經聽證擴張停車區域是否合理?《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展開了調查。
  兩排車道劃掉一半當停車位
  哈爾濱市南崗區和興三道街是一條僅能容兩車併排同行的單向行車道。今年10月初,有人用油漆在這條三類街道的路面上畫了一排停車位,不但讓街道變得僅能容一輛機動車通行,造成了交通流量緩慢,而且還有專人開始對停靠車輛收費。在哈爾濱生活的市民都知道,這種情況並不是個例。“如今在哈爾濱,無論是二、三、四類街道,還是小區門前,甚至在居民家門口道路兩側,到處都是划出的停車位,這些收費車位幾乎延伸到了城市的每一個街區、每一條道路。”市民馬先生向記者反映。
  其實,早在今年5月,當地媒體便就哈市道路停車收費一事連續發表了《哈市馬路被收費停車場不斷“蠶食”》《拿道路“做買賣”,請給市民一個解釋!》《哈市停車費,“藉口”太離譜》《哈市道路高價停車引市民熱議》《誰允許把哈市道路變成收費停車場?》等5篇文章。一些文章中指出,目前,哈爾濱三類街道的收費停車位是一類車道的6倍以上,收費停車位在居民區和小街小巷的不斷“擴張”,不但不符合收費的本意,更加劇了交通擁堵,也涉嫌侵占公共資源,謀取利益。
  “哈爾濱的道路是某個人或某個公司投資修建的嗎?納稅人投資的公共道路,個人或單位有什麼權力占為己有?納稅人的公共用地怎麼可以讓收費公司或其他什麼單位收費?每天收取的巨額停車費都到哪裡去了?最重要的一點是,這些公司是如何取得該權力的?”如此這般吐槽在微信的朋友圈內被頻頻點贊轉發。
  哈爾濱官方對此做出的解釋是,哈市政府專題會議決定,委托哈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城投公司)經營道路停車泊位。
  人大代表質疑“公權力收費”
  黑龍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10月20日至23日在哈爾濱舉行。22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分組審議了《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修正案(草案)》,其中廣受社會各界關註的道路泊車收費問題成為組成人員熱議的焦點。
  “城市道路屬於公共資源,用公權力在道路上畫線收費這種行為,是在與民爭利。”一些省人大代表在接受記者採訪時直言不諱。
  其實,早在今年6月9日,哈爾濱官方就通過當地一家媒體對馬路上設收費停車位依據等一系列問題作出了回應。馬路上設收費停車位,主要是依據《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和公安部發佈的《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設置規範》。
  中國法學會會員、法律工作者王積英並不認同這種說法。王積英表示,根據國家發改委制定實施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機動車停車收費有兩種:一種是自然壟斷性經營性質的服務收費,比如車站、碼頭等;另一種則是非自然壟斷性經營性質的服務收費,比如商場、娛樂場所、賓館等,而其中並沒有路邊臨時停車收費的有關規定。
  王積英說,《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第一條明確指出,該條例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的,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規定什麼樣的城市道路可以畫線停車,並沒有授權地方政府收費的條款。依據下位法服從上位法的原則,《哈爾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增加的有關“經營性道路停車泊位”的相關規定明顯違反了上位法。因此,哈市對道路停車位進行收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停車位收費標準為何不聽證?哈爾濱市官方曾回答:目前,停車場的收費還沒列入到國家和省的聽證目錄。基於哈爾濱市停車場的複雜性,因此,哈爾濱市也沒啟動停車場收費聽證目錄。
  律師申請公開八方面內容
  “這種說法是沒有說服力的。”公益律師王秋實表示,如果國家和省裡面沒有這個目錄,是不是就可以不聽證了呢?這是一個涉及廣泛的收費項目,“國家目錄里沒這一項,說明國家也可能沒想使用這種公共資源去收費,這並不代表你可以不聽證就收費,他們實際上曲解了這個理由”。
  10月24日,王秋實向哈爾濱市政府寄出有關公共停車位收費問題的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具體公開收費依據等8項內容,回應市民疑問。
  王秋實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中要求:公開哈爾濱市所有地上公共停車場位置、收費標準,制定該收費標準的依據;公開哈爾濱市所有地上公共停車場收費的單位名、單位性質;公開哈爾濱市公共土地資源劃為收費停車位進行收費的依據;所有收費單位是否通過招標選擇,招標時間、地點、全部投標單位、定標依據、招標條件、各投標單位的投標條件;招標公告何時刊發,哪個媒體刊發的招標公告以及招標公告內容;全部收費單位的利潤率、利潤分成比例,哈爾濱市哪個部門收取該費用;自收費以來哈爾濱市收取停車費每年獲得的價款數額。自收費以來各收費公司每年獲得的價款數額;哪個機關或哪級政府批准哈爾濱市利用公共土地資源進行收費停車的,要求公開其批准文件。
  依據國務院2008年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行政機關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或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信息應當主動公開。對未主動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本條例可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二十四條對答覆時限也給出了具體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應噹噹場予以答覆。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王秋實說,哈爾濱市的大街小巷如今正在被收費的停車泊位“蠶食”,希望哈爾濱市政府能儘快公開上述相關信息。
  本報哈爾濱10月30日電
  (原標題:哈爾濱擴張機動車停車區被指於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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